15808879835@163.com
15808879835
王娟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,硕士学位,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,取得A证。本人曾在"三甲"医院工作多年,有过临床医学的专业背景,继而接受法学硕士教育从事律师工作。目前为多家医院的法律顾问,代理过大量的涉及患者、医院的诉讼,也参与医患双方的多次谈判,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医疗纠纷的实践经验。
医疗纠纷其难不在于法律知识的运用,而在于对案件事实的判断非有医学知识不可,将医学和法学专业知识密切结合是本律师的特点。现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医事法律服务部主任,专业特长:医疗纠纷。
滥用抗生素致患者急性肾衰,经鉴定医方主责,赔偿患者所有损失的70%
医方术后观察不足,未能准确诊断、治疗,致患者死亡,经鉴定医方负次要责任,获赔32万余元
医方处置不当,且侵害患者知情选择权,致患者九级伤残,经鉴定医方主责,获赔18万余元
医方错误结扎输尿管,致患者七级伤残,医方全责,获赔73万余元
服用中药(经药监局认定为假药)后患者突然死亡,发回重审,获赔63万余元
医方漏诊、误诊致患者死亡,经两次医学会鉴定,医方主责,调解获赔30余万元
全部评论